会计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服务方案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是总结公司财务业绩和状况的内部报告,未经独立审计师核实。
我们的服务方案旨在协助贵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表编制。
300新元起
每份编制报告
- 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编制
- 休眠公司年度编制
- 豁免私人公司 (EPC) 年度编制
- 豁免私人公司 (EPC) 季度中期编制
- 服务费(每份编制报告)
- 300新元起(每年)
- 500新元起(每年)
- 500新元起(每季度)
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单项可选”和“组合方案”定价,以更好地满足您不断发展的企业需求。
请注意,如果市场情况认为有必要,我们保留修改价格和相关条款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此方案包含的内容
包含的服务:
1 次财务报表编制(年度或季度)
方案适用性
法律要求
In Singapore, the leg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ilation of un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depend on the type and size of the company.
Generally, private companies must prepare un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nually according to the Singapore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SFRS) or the Singapore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r Small Entities (SFRS for SMEs), while exempt private companies may opt for simplified reporting frameworks.
财务报表流程
在新加坡编制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流程包括收集财务数据,将其整理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并确保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SFRS) 等会计准则。
编制完成后,这些报表将用于内部管理、向监管机构进行法定报告以及与利益相关者共享。
缺失财务报表的影响
Missing the timely and accurate compilation of un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Singapore can have significant legal consequences, including non-complianc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penalties imposed by authorities, and potential damage to the company’s reputation.
It can also severely hinder the company’s ability to make informed financial decisions, attract investors, and obtain financing from banks or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常见问题
流程:
监管
根据《公司法》,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须每年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ACRA) 准备并提交财务报表,包括符合审计豁免条件的小型公司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小型公司(定义为满足年收入、总资产和员工人数三项标准中的两项)可以通过保持为豁免私人公司 (EPC) 来简化其申报和合规流程,但私人公司(非 EPC)必须以 XBRL 格式准备其财务报表,由于该要求的复杂性,会产生更高的成本。
豁免私人公司 (EPC)
新加坡的豁免私人公司 (EPC) 是指具有特定特征的私人公司,可豁免某些监管要求,例如股东人数不超过 20 人,且所有股东必须为个人(无法人股东),并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小型公司”的标准,包括年收入、总资产和员工人数低于特定阈值。
与其他私人公司相比,EPC 享有简化的申报和合规流程。
非豁免私人公司 (non-EPC)
新加坡的非豁免私人公司 (non-EPC) 是指不符合归类为豁免私人公司 (EPC) 标准的私人公司。
这些公司通常拥有超过 20 名股东,或者可能不符合《公司法》下“小型公司”的定义,因此与 EPC 相比,在提交财务报表和合规义务方面面临不同的监管要求。
要求(详细)
在新加坡,法律要求公司准备并提交财务报表,作为其年度合规义务的一部分。以下是编制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详细法律要求:
- 《公司法》(第 50 章): 新加坡财务报告的法定依据主要在《公司法》中概述。该法第 197 条规定,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每家公司都必须准备符合该法规定的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
- 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必须根据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 (FRS) 编制,该准则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 年度股东大会 (AGM): 公司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期间,董事必须将财务报表提交给股东批准。
- 财政年度截止日 (FYE): 公司必须确定其财政年度截止日,即编制财务报表的每个会计期间结束的日期。财政年度截止日应在注册成立之日起 18 个月内,随后在上一财政年度截止日后的 12 个月内。
- 财务报表编制: 财务报表的准备涉及汇总公司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这些报表必须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 小型公司审计豁免: 如果新加坡的小型公司符合《公司法》下的某些标准,则可能有资格获得审计豁免。如果一家公司在紧接过去的两个连续财政年度中至少满足以下 2 项标准,则被视为“小型公司”:
- 年总收入不超过 1,000 万新元
- 总资产不超过 1,000 万新元
- 员工人数不超过 50 人
- 向 ACRA 申报: 财务报表准备好后,必须与年度申报表和其他所需文件一起提交给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ACRA)。非豁免私人公司必须以 XBRL 格式提交财务报表。
- 董事责任: 公司董事负责确保财务报表根据法律和会计准则编制,没有重大错报,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 违规处罚: 未能遵守财务报告的法律要求可能会导致公司及其管理人员面临处罚、罚款或法律后果。
公司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要求,以确保符合新加坡的财务报告准则和监管框架,这一点至关重要。